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诉讼与仲裁事务】
┝ 诉讼与仲裁事务
【房地产事务】
┝ 房地产事务
【破产与清算事务】
┝ 破产与清算事务
【金融保险事务】
┝ 金融保险事务
【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
【婚姻继承】
┝ 婚姻继承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侵权赔偿】
┝ 侵权赔偿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
【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
【公司事务】
┝ 公司事务
【业内动态】
┝ 业内动态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的请示
 商品房预(销)售中的五证是指哪五证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公司的法律风险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检察院自侦案件)图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我国公民持外国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交通肇事交通肇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发表日期: 2008-09-26 13:27:32 阅读次数: 413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
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此复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下一篇: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12 济南律师-山东律师维权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
联系电话:0531-58769888 手机:18605317173 联系人:邹维高 律师
E-mail:weigaolawyer@126.com QQ交流:724321172
鲁ICP备08006918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